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 被强制执行约239万元

日前,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新增三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分别为(2021)苏0115执3520号、(2021)苏0115执3521号、(2021)苏0115执3522号,执行法院均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案由均为王兰蕊,徐承璞等与王芝俊,南京驰鼎顺物流有限公司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总金额为238.9364万元。
资料显示,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聂腾云,注册资本约1.89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昨日晚间,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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