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船公司万海航运发布通知,迪拜港口已出台新规!请各位外贸、货代人务必注意,相互转告!
通知内容如下
应目的港海关要求,迪拜港口规则更新如下:
1. 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需要提交完整的公司抬头。
收货人和通知人需要提交邮编,电话/传真/邮箱。
2. HS CODE:
a) 栏位需要提交 8 位 HS CODE;
b) 针对一个柜子多个品名的情况,还需要提供 HS 明细表,请在截单前发送对应邮箱;
c) 在迪拜中转的货载也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上述规定即日生效
▼万海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