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认为,使用电子烟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烟,这一现象在青少年中尤为明显。自2018年以来,国家发布了多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禁令。但多重禁令之下,仍有商家变换招数“围猎”青少年。
一项针对9万余名青少年的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后成为卷烟使用者的风险,是从不使用电子烟者的2.21倍。
2018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先后发布多项禁令,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但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和1.5个百分点。
今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孙承业建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孙承业表示,评价电子烟危害不应该只看单一物质毒性高低,青少年不应该承受电子烟的健康风险,建议市场监管总局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在孙承业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刚刚修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相比成年人更加严格。这是我们的优势,有法律的保障。未保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
据了解,2020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同日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政策解读》,明确指出,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量产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基础上,再次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