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认为目前的措施“仍然足够”,因此提议将针对班轮航运联盟的反垄断规定再延长4年。
这项被称为联盟整体豁免条例(BER)的规定将于2020年4月25日到期。
据委员会说,拟议的倡议将在期满日期之前最后确定。提案将会有四周的反馈期。
欧盟委员会收集了来自公众、众多利益相关者和欧盟国家竞争当局的数据。此外,还从经合发组织国际运输论坛和贸发会议等其他国际组织收集了数据。
“总的来说,评价显示,航运部门的市场情况似乎仍然需要有一个特定部门的BER。因此,我们建议延长CBER的申请期限。
班轮运输服务包括在特定航线上提供定期、定期的海上货物运输。它们需要大量的投资,因此由几个以财团协议进行合作的航运公司定期提供。财团通常导致规模经济和更好地利用船舶空间。
虽然欧盟法律一般禁止限制竞争的公司之间的协议,但海事财团豁免条例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市场份额总和低于30%的航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提供联合货物运输服务。
欧盟委员会补充称:“欧盟规则通常会阻止企业以可能限制竞争的方式进行合作,但海运企业已获得豁免,因为它们通常需要合作,以使其业务在财务上更具可行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