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决定,自今年12月1日8时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据悉,明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将按照车(轴)型计费,计重计费成为历史,安装ETC车载设备套装的货车在不超限超载的前提下将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货车安装ETC已是大势所趋
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 ( 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 均不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只持有ETC 卡的单卡用户,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2019年12月31日前,货车可以继续通行人工收费车道,采用计重收费,使用ETC卡非现金支付通行费并享受打折优惠。2020年1月1日后,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统一启用货车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货车可以通行货车ETC专用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享受通行费 95 折优惠。货车不加装ETC只能通行混合车道,并且不能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同时,货车计费方式将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实施入口治超。当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自动识别车轴数,自动计费记账。
货车 ETC可在线办理
为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助力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迅速响应,率先在行业内开启货车ETC申办通道。货车 ETC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银行卡、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头照片到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各客服网点办理。用户也可选择线上办理,只需在微信中搜索“齐鲁E行”小程序,选择“货车ETC”,就可实现线上申请,快速办理。一旦申请成功,ETC设备快递到家,免去网点排队的麻烦,真正让司机做到省时、省心。
货车超限超载禁上高速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 自2019年12月1日8时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在驶入我省高速公路前,应当依次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检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接受处罚。